澳門城市規劃須策略先行(上)
城市的有序發展需要策略先行、政策完善、法律保障、制度跟進。城市發展策略研究範疇,是對城市性質、區域定位、發展方向、規模大小等發展問題的政策性引導,是制訂總體規劃的政策理論基礎。在此研究基礎上,制訂總體規劃,對城市建設中各項建設和環境面貌進行全面安排,選定規劃指標,制訂規劃實施步驟和措施,並逐步推進到詳細規劃。
近期,澳門特區政府政策研究室委託清華大學完成了《澳門特別行政區城市發展策略(2016-2030)》,對澳門未來城市科學發展具有重要推動作用。《策略》在行業規範要求與指導下,基本上完成對澳門未來城市發展性質、區域定位、發展方向等問題分析,對澳門未來城市發展有較全面的分析與定位,並對一些總體規劃層面問題也有一些具體建議,意義重大、成果完善。
結合近年來對於澳門的城市規劃與設計研究的經歷,筆者認同《策略》中基本分析與結論。除此之外,對於未來澳門城市發展策略研究與實際管理中,還需要繼續挖掘與完善以下兩方面的內容。
推動本土文創產業
第一,澳門遠景規劃和近景實際的有效結合。這包括歷史與現代的結合,以及現有城市空間利用和潛在空間的拓展。
首先,澳門是一個有特殊歷史記憶的城市,散落在歷史城區的世界文化遺產應該對未來城市發展中起到更多文化主導、價值認定與標籤,應該大力凸顯澳門本土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扶持增強其在社會經濟發展中帶動作用,逐步創造形成一個具有全球意義的澳門文化品牌,帶動引領其他產業。這一點在之前政府定位中雖有提及,但仍然顯得單一與薄弱。國家在“十三五”規劃對澳門提出建設“世界旅遊休閒中心”,以及後來提出的“發展會展業、高等教育行業”等,都是在文化品牌和標籤上的嘗試,還有繼續挖掘潛力。
拓展城市發展空間
其次,澳門現有城市空間和拓展空間的有效結合。包括舊城區更新及新區域有效利用問題,並衍生出人口問題、生活品質問題、交通問題、環境問題、生態問題等。宏觀上看,基本都與城市物理空間發展與利用有關。之前澳門不同地區已經開始小規模填海造地、人工拓土。到○八年中央政府同意三百五十公頃填海,以及編制《珠江三角洲地區改革發展規劃綱要(2008-2020年)》,一一年《粵澳合作框架協議》、一五年中央又將八十五平方公里海域劃歸澳門管轄,中央政府清楚澳門的困境與急需,也已經給了足夠的政策和空間支持澳門發展;同時,澳門在葡語國家銀行提供清算服務,以及“一帶一路”中的地位,都是一種特殊的政治地位優勢。
基於此,下一步特區政府如何利用特殊政治身份和地位,突出區域協作,以及區域經濟差異化,是澳門城市定位及《策略》制訂需要進一步強化的要點。
(按:小標為編者所加)
澳門城市大學城市管理學院執行副院長
吳堯教授/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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