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電台消息) 終審法院繼續審理前檢察長何超明涉及的刑事案件,下午審理檢察院多個辦公地點和官邸的裝修、更換和維修保養、安裝服務,涉及 7間懷疑由何超明開設的空殼公司,承判金額合共近 2,200萬元,何超明涉嫌從中取得不法利益550萬元。 何超明面對指控時稱,當中有近一半的工程和服務是一判公司獨自完成,相信這些公司不是空殼公司,他亦沒有參與這些公司。何超明又稱,檢察長在主教山的官邸較為特殊,不同於檢察院其他地方,因他是官邸用家,認為找相對穩定和固定的服務商,做法合理。他又舉例政府總部管理和保安等服務都是沿用同一間公司,是基於安全和保密,以及維持良好服務。 (林智文 黃偉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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