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在沒爭議下,立法會亦初步通過有關警察總局和主責民防的保安協調辦公室重組合併法案,將交由二常會去細則審議。
立會昨還引介、一般性討論及表決有關的《修改第1/2001號法律〈澳門特別行政區警察總局〉及第9/2002號法律《澳門特別行政區內部保安綱要法》法案。
法案建議取消保安協調辦公室,相關職能撥入警察總局,增加後者籌劃、協調和監控民防體系職責。政府強調這是精兵簡政的舉措之一,相信這對特區進一步建設世界旅遊休閒中心將更為有利。
出席的警察總局局長馬耀權表示,目前總局局長雖有聯合行動指揮權,但實際總局並沒有相關職責,故在保安協調辦公室併入後,一是統籌協調性會快很多,二是避免資源重疊,如情報分析等可共用。
至於人員規模方面,現時警察總局有七十多人,而協調辦有廿七人,屆時將會全部吸納過去,包括委任派駐人員,未來總人數是保持,不會特別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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