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訊】立法會一般性討論通過修改《澳門特別行政區警察總局》法案,以及修改《澳門特別行政區內部保安綱要法》法案,列席大會的警察總局局長馬耀權引介時表示,特區政府決定將民防職責納入警察總局,新增警察總局負責籌劃、協調和監控民防體系職責,並向安全委員會提供技術、行政及後勤支援,以集中整合社會資源和優化行動配置;同時撤銷保安協調辦公室。
馬耀權引介法案表示,為配合構建“一中心”,“一平台”的發展定位,特區政府以“精兵簡政”的策略,積極推進各項改革措施,提升行政效率及施政水平,達至善治目的。在推進精兵簡政的過程中,特區政府從理順部門職能和精簡行政程序入手,有序規劃部門的職能分工及架稱整合工作,把關係密切的職能整合至相同部門,或設置良好協調機制,強調政策的協調和政府整體的目標和優先性,使各項政策及其配置能夠相互協調、配合,令政策過程不斷完善,逐步優化內部組織架構和人員配置,從而有效落實各項施政方針、政策和持續提升公共服務質素。
警察總局職責為指揮及領導屬下治安警察局及司法警察局執行行動,一直致力確保特區的公共安全及社會秩序,警察總局作為內部保安體系的組成部份,《澳門特別行政區內部保安綱要法》賦予警察總局局長行使聯合行勤指揮官的權限,當發生內部安全危機時,指揮及領導各部隊及部門執行聯合行動,從而作出有效的反應及恢復社會的正常秩序。惟警察總局目前不具法定的民防職責,保安協調辦公室負責編製民防計劃及協調民防宣傳,為更有效開展民防工作和進行民防宣傳,以及協調各類型災害或災難事件的應變計劃或預防工作,達致資源的集中整合和行動的優化配置,特區政府決定將民防職責納入警察總局,新增警察總局負責籌劃、協調和監控民防體系的職責;同時,由警察總局負責向安全委員會提供技術、行政及後勤支援。把保安協調辦公室併入警察總局,不懂可避免職能相近的情況,更有益於警察總局整合相關資源,加強统籌協調的角色,對澳門特別行政區進一步建設世界旅遊休閒中心將更為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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