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中通社1月6日電】針對日前有企業反映當前中國的稅收制度不利於企業可持續發展的相關媒體報道,中國財政部有關負責人日前回應表示,近十年來中國涉及企業的兩大主要稅種的稅制改革,體現了普遍性減稅和結構性減稅相結合的政策導向,是有利於企業可持續發展的。下一步,財政部將研究新的減稅降費措施,進一步減輕企業負擔。
該負責人介紹,2008年,中國對企業所得稅制進行了重大改革,主要措施包括取消內外資企業差別待遇、法定稅率由33%降為25%、稅收優惠體系調整為以產業優惠為主、對高新技術企業、小型微利企業、西部地區鼓勵類企業等給予稅收優惠,都是按照減輕企業稅負設計的。該負責人介紹,2009年,中國實施了增值稅轉型改革;2014年營改增試點行業範圍擴大到全國「3+7」個行業;2016年全面推開營改增試點,當年減稅超過5000億元(人民幣,下同)。該負責人稱,從稅率來看,中國增值稅的標準稅率為17%,在世界上160多個實施增值稅的國家和地區屬於中間水平,同時還設置了13%、11%、6%三檔低稅率。
《新京報》1月6日報道稱,對於一些企業反映的「一年繳納幾百項收費」問題,該負責人表示已請有關地方財政部門進行調查,如果有亂收費行為,將嚴肅查處。下一步,中國官方將進一步清理規範涉企收費,再取消、調整和規範一批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和標準,在財政部門戶網站公開中央和地方行政事業性收費目錄清單。
根據國家行政學院教授馮俏彬的研究結果,在中國內地,以規範的稅收收入、財政收入計算的宏觀稅負水平並不高;但以政府收入計算的宏觀稅負水平偏高。
馮俏彬告訴《每日經濟新聞》,究其原因,主要是因為政府收入的多元化所致,在稅收之外的各類費、基金、社保繳費、住房公積金乃至土地出讓金、國有企業收入等占比過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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