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電台消息) 韓國憲法法院就總統朴槿惠彈劾案展開第 3次聆訊,繼續缺席的總統朴槿惠透過律師團向法院提交答辯狀,交代 2014年4月“世越號"沉船事故當天,朴槿惠的 7小時行蹤,指出當日朴槿惠因身體狀況不佳,留在官邸工作。 律師團稱,朴槿惠事發當日整個上午都在接收沉船事故搜救情況的相關報告,下午要求訪問中央災難安全對策本部,出發前用了 20分鐘時間整理頭髮,返回青瓦台後,亦繼續接受報告,深夜 11時許決定親自訪問事發地點的珍島彭木港。 律師團表示,當時朴槿惠不時接受報告並下達指示,朴槿惠為指揮搜救工作盡其所能。憲法法院則指出,答辯狀的內容沒有滿足要求,需作補充。 (鄭婉英 黃偉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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