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電台消息) 行政長官批示制訂公開公務人員出外公幹成效指引,下個月起生效。 指引規定,主要目的為“考察”和“研討會”的出外公幹的成效,原則上均須公開;但如內容屬機密,又或涉及澳門特區安全或刑事調查等事宜的公幹成效,經批准後可免予公開。公幹成效將以統一方式上載至政府入口網站專題網頁,供公眾參閱。公幹成效應在人員返抵澳門翌日起 60日內公開。 行政長官批示指出,公開公幹成效的目的是要提高特區政府施政透明度,了解其他國家和地區的相關情況,更重要的是促進公眾與政府溝通並參與政策討論,提出具建設性的意見和建議。 (雷翠雲 黃偉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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