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訊】一名男事主結交了一名男子為朋友,卻被該名男子以兌換港幣為由,將事主轉帳得來的5萬元人民幣輸清,其後男子向事主先後歸還了1萬元港幣及3千多元人民幣,其餘款項無力償還,事主報案將其拘捕。
被捕男子姓王,28歲,內地居民,報稱無業。
據男事主報稱,他於2016年12月在內地結識了一名男子,因志趣相投,兩人很快成為了朋友。本月3日,男子得知事主獨自來澳門旅遊,於是兩人相約在5日會面,並到澳門的娛樂場進行賭博。事主在賭博期間手氣不佳輸清了現金,男子向事主表示能協助事主以高於銀行的匯率幫事主將人民幣兌換為港幣,事主對匯率兌換並不熟悉,因此選擇相信男子,並透過手機銀行將5萬元人民幣轉帳到男子提供的一個內地銀行帳戶,以兌換5萬5千港幣。
翌日,男子約事主到新口岸區的一間娛樂場見面,當時男子聲稱將事主所兌換的款項全部輸清,並承諾會將有關款項全數歸還給事主。同日傍晚,事主先後收到男子歸還的1萬元港幣及3,700元人民幣。其後至本月10日,事主仍未收到男子歸還剩餘的3萬多元款項,同時於當日下午,事主在新口岸區的一間酒店遇上了該男子,便帶同他向警局報案。最後,警方以信任之濫用罪名將該名男子移送至檢察院處理。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