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電台消息) 社會文化司司長辦公室發出聲明稱,特區政府於 2012年與國家行政學院合作舉辦涉台事務培訓課程,包括在北京國家行政學院學習及前往福建與當地涉台工作部門交流,實地學習對台工作和台胞服務等。聲明強調,培訓課程沒有包含任何旅遊成分。時任行政長官辦公室主任譚俊榮作為培訓學員班長,參與課程的均為特區政府公務員。 聲明又稱,各學員在行前均了解課程包括在北京的課堂學習和在福建的實地交流學習,2部分均為課程大綱內容。每位學員並在完成培訓課程後提交了學習心得和課程評估報告。 前檢察長何超明涉嫌利用出席丹麥哥本哈根國際檢察官年會機會,乘機帶同妻子和姨甥非檢察院人員,到北歐 4國私人旅遊。檢察長辦公室前主任黎建恩今日(13日)在庭上作供時舉例稱,曾參加由時任行政長官辦公室主任譚俊榮組織的涉台事務培訓課程,到北京培訓後,轉到福建,屬考察行程,費用也是由特區政府支付。 (梁舒婷 雷翠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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