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訊】《禁止非法提供住宿法律》自2010年生效至今已七年,旅遊局監察處處長梁寶祿表示,法律生效至今年1月中,局方共展開1,911次行動,巡查3246次個單位,成功進入2,638個次單位,查封934個次單位,住宿人數合共4,586人。
梁寶祿表示,非法旅館的住宿者以內地旅客為主,過往住宿者是因便宜方便而入住非法旅館,但隨著時間發展,本澳酒店房價已下調,調查發現情況有轉變,較多住宿者因規避登記制度而入住非法旅館,據住宿者口供,大部分非法旅館毋需付費入住,而是靠周邊活動帶來利益,如賣淫和販毒等,問題複雜,局方執法時須小心謹慎,重視前線執法人員的人身安全,會和治安警察局採取聯合行動。梁寶祿又表示,現時澳門的租務市場,租戶大部分都是內地人,生活習慣與本地人不一樣,較熱情接待來澳親友在住所留宿,亦增加對疑似個案的搜證難度。
另外,澳門警務廳警司陳國祿表示,去年警方針對澳門半島非法旅館展開436次行動,巡查1,077個單位,當中160多個是非法旅館,單位大多是收留偷渡者、販毒及賣淫人士等,今年農曆新年期間會加強打擊非法旅館。
而海島警務廳副警司楊雪榮表示,警方2015年在離島區揭發12宗非法旅館,去年8宗;近年發現非法旅館宣傳模式發生變化,甚至透過網絡宣傳,警方會收集相關資訊調查,加強與物業管理公司聯繫,未來將會加強打擊以防患於未然,認為現時離島區情況得到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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