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推七千公租房供應職場新人
【本報記者廣州電】廣州市住房城鄉建設委印發《廣州市新就業無房職工公共租賃住房保障辦法》,將新就業大學生、青年專業技術人員和基本公共服務行業從業人員等納入公租房保障範圍,於三月一日正式實施,預計今年一點二萬套公共租賃住房,其中約七千套將向新就業無房職工供應。
廣州市住建委表示,《辦法》出台後全市住房保障已覆蓋至戶籍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符合條件的來穗務工人員和新就業職工等基礎性人才,保障範圍更廣,內容更豐富。
《辦法》以年齡為新職工劃分依據,十八周歲(含)至卅五周歲(含)可以納入“新就業職工”範圍。申請整體租賃的單位職工,如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資格或高級工以上職業技術資格,或從事城市公共服務領域特殊艱苦崗位的,不受年齡限制。
階段暫限定以個人名義申請公共租賃住房的,應具有廣州戶籍(廣州市人才綠卡持有人除外)。非廣州戶籍新就業無房職工,如符合來穗務工人員公共租賃住房政策的,可以申請來穗務工人員公共租賃住房;如在規定的整體租賃單位工作的,可以按照工作單位的規定申請單位整體租賃的公共租賃住房。
廣州市住保辦表示,向新就業無房職工供應公租房,主要是為解決其過渡性、周轉性住房問題,因此不能續租。限定租賃期限,可以加快公共租賃住房周轉,使有限的住房資源解決更多新就業職工的住房需求。
無論個人(家庭)承租或單位整體承租,均按照該項目公共租賃住房租金標準執行,不予租金減免。個人承租的,租賃期為五年,期滿不予續租;單位整體承租的,可申請續租一次,租賃期最長不超過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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