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訊】議員李靜儀提出口頭質詢,要求官員到立法會回應在2019年推行全面最低工資的具體工作日程,包括公開諮詢及提案時間等。她表示,政府曾承諾於 2016年實施物業管理保安及清潔員最低工資後,3年內推行全面最低工資,她質疑政府近日“轉軚”,將“ 3年內實施”改口成“ 3年內推行立法工作”;認為政府若一再彈票甚至出爾反爾,只會令社會對政府信任度降低,損害特區政府形象。
李靜儀表示,一九九八年通過的《就業政策及勞工權利綱要法》規定,本澳需要“確保最低工資及其定期調整”,自此,法律已明確要求本澳需要落實最低工資制度、讓僱員獲得工資保障。然而,回歸後多年都未能進一步就最低工資施行細則開展立法工作。在勞工界不斷要求政府關心低收入群體,出台措施支援及保障僱員權益的訴求下,政府終開展有關最低工資的探討,並於二○○七年以先行先試的方式在公共部門的外判清潔及保安服務中推行最低工資措施;其後,政府總結上述經驗並於二○一二年委託獨立機構進行“就研究制訂最低工資展開物業管理行業的現況調查”,其後經過社協討論、公開諮詢等程序,《物業管理業務的清潔及保安僱員的最低工資》法案最終獲得立法會通過,並於二○一六年一月一日正式生效。
在審議法案期間,不少立法議員都關注政府為何不提出全面實施最低工資,以及即使以循序漸進方式最終何時會擴至全面實施等問題,最終政府向議員及社會均作出了清晰的說明。根據立法會第三常設委員會第 1/V/2015號意見書:“因應政府在二○一五年三月二十四日會議上承諾將在法案通過生效後的三年內全面實施最低工資……委員會促請政府適時遵守上述已向外界宣布的政策,以便在二○一九年之前全面落實《就業政策及勞工權利綱要法》這份已經通過二十多年的法律中所載的訂立最低工資的規定。”
而在兩行業最低工資實施後,去年四月份勞工事務局局長黃志雄仍清晰向傳媒表示:根據政府承諾,《物業管理業務的清潔及保安僱員的最低工資》實施三年內推行全面最低工資,當局現正草擬有關法案,二○一六年內交社協執委會討論,隨後公開諮詢,將在二○一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前推行全面最低工資。但事隔不足一年政府態度已變,將“三年內實施”轉口風變成“三年內推行立法工作”,實有“轉軚”之嫌,若出爾反爾、如何取信於民。為此,她向當局提出以下質詢,要求作出直接、清晰的回覆:
一、按照三年內全面實施最低工資的承諾,政府理應把握時間積極開展有關立法工作。去年四月,勞工事務局局長黃志雄公開表示:當局現正草擬有關法案,二○一六年內交社協執委會討論,隨後公開諮詢。到底二○一六年整整一年時間內,當局實際開展了哪幾項涉及推進最低工資立法的工作?有何結論或進展成效?有關草擬法案文本初稿是否已完成?交到社協討論了多少次?
二、按照三年內全面實施最低工資的承諾,當局能否進一步向社會說明具體的工作日程,包括目前已開展或有進展的工作情況、公開諮詢的時間表、進入立法程序及提案時間等,以積極的態度和實質的行動爭取兌現承諾,以便在二零一九年之前全面落實《就業政策及勞工權利綱要法》中關於本澳應該訂立最低工資的規定?
三、政府的施政承諾,包括此次的最低工資立法工作,若一再彈票甚至出爾反爾,只會令社會對政府信任度降低,損害特區政府形象。對此,當局有何機制監督官員及相關部門依照法律要求或政策承諾開展工作並如期落實?對於未能按要求如期做好工作的官員,政府會如何問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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