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延誤超支甩漏為社會詬病
陳家良:檢討公共工程判給
【本報消息】本澳大型工程延誤、超支及“甩漏多”等為社會詬病,街總社會事務委員會主任陳家良認為,由於存在法律滯後、監管與問責機制缺失等情況,導致大型公共工程問題不斷,促請政府盡快檢討相關法律制度,完善整個公共工程判給及監督工作。
陳家良直言,現時政府採購及判給公共工程相關法規滯後,不容忽視。有關法規早於澳門回歸前訂立,很多已與社會脫節,很有必要盡快檢討。其中,公共工程經常超支,值得重視。綜觀公共工程評標制度偏向“以價為重”,雖然有關官員表示近年公共工程判給非“價低者得”,然而公共工程招標的五大標準,即工程造價、施工期、工作計劃、廉潔誠信及施工經驗及質量中,工程造價仍是整個評分環節最為重要一項,令價格較低者在評標上有較大優勢。
造價評分流於形式
鑑於得標後,政府一直追加工程預算,令工程造價這一評分項目最終流於形式。他期望政府及早檢討現行制度,確保在判給後不被大幅加價,令公共財政開支失控。同時,政府現時在整個公共工程判給後監管極為被動,甚至工程出現問題時,有可能礙於再招標的程序冗長或避免進入司法訴訟,令其傾向不解約或以高額金錢達成解約協議,令政府作為工程甲方的主動盡失,甚至損害公共利益。
強化監管問責機制
隨着本澳經濟社會發展迅速,公眾對公共服務與公共設施的要求日益增多。未來可預見如新城C、D、E區,以及輕軌澳門段、離島新醫院、粵澳新通道、新跨海通道等大型基建項目緊接而至,還有四萬多套公共房屋正待“上馬”。陳家良認為政府應從整個判給及採購制度檢討,從善如流,強化工程監管及對主事人員問責的機制,避免因基建緩慢而拖慢本澳發展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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