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粵新規鼓勵住房租賃

2017-02-07 06:35

    粵新規鼓勵住房租賃

    【本報記者廣州六日電】廣東出台關於加快培育和發展住房租賃市場的實施意見,明確鼓勵住房租賃消費,並將通過商業用房可改為租賃住房,土地用途可調整為居住用地等優惠措施,“N+1房”也有望合法。

    廣東在新年正式發佈《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加快培育和發展住房租賃市場的實施意見》,明確允許改建房屋用於租賃。允許將在建、建成、庫存的商業用房等按規定改建為租賃住房,土地使用年限和容積率不變,土地用途調整為居住用地,調整後用水、用電、用氣價格按照居民標準執行。意味着商業用房比如公寓、廠房、寫字樓等都可改為租賃住房,且水、電、氣價格按居民標準執行。

    意見明確,完善改變土地使用條件手續,消防等有關職能部門按照商業用房改建後的實際使用性質進行審批。允許將現有住房按照國家和地方的住宅設計規範改造後出租,即業內所稱的“N+1”,如將客廳改造成一間房間,單獨出租使用。此外,個人出租住房個人所得稅可減半徵收。

    業內人士認為,近年廣東樓價持續上漲,即使算上房屋改造按間出租所增加的租金,預計租賃回報率也只在2.3-2.5%。相比其他投資渠道,買房出租回報率不高,租賃新規將可吸引多少投資者買房出租有待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