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訊】終審法院昨日續審前檢察長何超明涉貪案。助理檢察長王偉華出庭作證稱,何超明曾要求調查2014年兩宗走私沉香木案有否刑事成分。他當時沒懷疑何超明有其他動機,因過往檢察院亦曾主動了解行政當局已處分、同屬行政違法的案件,做法十分正常。
何超明被控涉嫌觸犯多項巨額詐騙和濫用職權罪,終審法院昨日繼續開庭審理案件有關何超明涉嫌挪用海關破獲走私案所扣押沉香的部分。
助理檢察長王偉華出庭作證表示,海關將兩案定性為行政違法,若非何超明提出要求,檢察院不會主動要求以刑事角度調查,自己經過法律研究,認為以刑事審查未嘗不可,他當時並沒懷疑何超明有其他動機。
王偉華又指,2015年2月5日收到檢察長葉迅生通知,指部分沉香不翼而飛,他與葉迅生到獲多利中心16樓檢察院教員室尋找失去的沉香下落,首次搜查並無所獲。之後再到何超明辦公室,發現1條沉香,何超明當時表示辦公室新裝修,沉香用作辟味。離開時發現廉署人員正等候何超明助查,於是停止搜查措施。直至下午開會決定以公務上侵佔罪立案繼續搜索,葉迅生約何超明晚上7時到16樓,但直至8時許何超明現身,交出8塊小型沉香及幾十條短小的黑色木碳,並稱已放置了3件大型沉香在皇朝廣場5樓檔案室門口。2月9日何超明再次交還餘下失物。
合議庭又傳召檢察官胡曉作證。胡曉曾是2宗走私沉香木案件的承辦檢察官。助理檢察長郭婉雯詢問胡曉,有否覺得調取大批沉香鑑定很奇怪,胡曉回應情況少見但屬正常。他又稱曾向檢察長辦公室前主任黎建恩提出,有關的沉香數量多及大型,檢察院未必有足夠空間擺放,黎建恩稱沒問題。胡曉還表示,一些移送檢察院的扣押物,如果要搬離證物房,需要得到承辦案件檢察官批示同意,但他從沒作出相關批示。
胡曉稱,葉迅生上任後,要求他檢查一下證物房的扣押品有否失蹤。他當時感覺奇怪,因為證物房的扣押品不可能被人挪用,而且之前亦沒有跟他提過會拿走扣抽品,一般情況下都是案件結束後才會檢查扣押品的數量。
胡曉又表示,檢察院對首宗沉香案作出起訴後,連同何超明交還的沉香,總重量達1噸的沉香木較最初移送檢察院時輕了約100公斤,他引述專家稱沉香含有的水分因長期擺放冷氣房會導致重量減少,屬正常現象。
在下午的庭審中,合議庭傳召檢察院分別負責處理扣押品和保管檔案室鑰匙的2名人員作證。其中負責處理扣押品的技術員表示,民署曾先後兩次到檢察院協助鑑定其中一宗走私案的沉香木,第二次並帶來一名中山專家,檢察院按專家意見按沉香木的價值分類,其中屬上價的沉香木用 A4紙箱盛載,但之後唯獨這箱沉香木不知所蹤,他其後才獲知因何超明要看,由檢察長辦公室人員取走。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