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訊】早前已被列入文化遺產的塔石藝文館,日前被發現有3面外墻被人塗鴉毀損,文化局向司警局舉報,稱維修費約澳門幣2萬元,警方現時正對案件展開調查。
位於塔石地下停車場隧道出口位附近、荷蘭園大馬路95號的塔石藝文館始建於20世紀20年代,其前身為東方基金會的當代藝術中心;其後在文化局接手管理後,於2003年12月5日由時任社會文化司司長的行政長官崔世安以及日本著名設計師福田繁雄主持揭幕儀式,正式啟用作為舉辦視覺藝術展覽和各類文化活動的場所。本月2日,有文化局職員在行經上址時,發現該棟已被列入文化遺產的建築物有3面分別面向荷蘭園大馬路、塔石街以及沙嘉都喇街的外墻有被人塗鴉的痕跡。
經檢查和評估,文化局確認塔石藝文館外墻遭人以塗鴉的方式毀損,司警局現時已立案展開偵查。文化局方面估計維修費大約為2萬澳門元,而司警局發言人陳楚民則透露,相關塗鴉行為已觸犯加重毀損罪,若有人因此被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5年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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