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電台消息) 上海法院開庭審理浦東國際機場爆炸案。 案件於上海第三中級人民法院審理,檢察機關指控,被告人周興柏因生活瑣事產生報復社會並自殺的念頭,去年 6月,把自行購買的煙花爆竹拆下的火藥,加入泥土等灌入啤酒瓶,製成 3件爆炸物,前往上海浦東國際機場實施爆炸,他的行為危害公共安全,雖然未造成嚴重後果,但已觸犯刑法,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爆炸罪追究刑事責任。 案發於去年 6月 12日,周興柏在浦東機場候機大樓辦理登機櫃位附近先後點燃 3件爆炸物,丟向人群,當中 2件爆炸,其後持刀割頸自殺未遂,事件中 3名旅客受傷。 周興柏在庭審中,對犯罪事實供認不諱,案件將在合議庭評議後另行宣判。 (鄭婉英 黃偉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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