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印花稅620宗
房局籲買樓花先了解土地批給
【本報消息】北區私人樓宇項目銷售樓花事宜引起社會關注,房屋局呼籲,市民購買樓花前,應了解有關樓宇的土地批給租賃等情況。提醒房地產中介人代理樓花銷售,須向客戶提供土地批給租賃情況,保障買家權益。財政局回覆時表示,截至上月十一日涉及海上居的印花稅個案有620宗,涉資約1.2億,其中兩宗於今年繳納。
房屋局新聞稿指出,根據《房地產中介業務法》之規定,房地產中介人有責任向客戶及利害關係人提供不動產的資料,如:業權狀況、土地性質,以及使用年期等。此外,倘房地產中介人銷售樓花時,須向客戶提供土地批給租賃內容,包括臨時批給、確定批給或土地批租期等資料。
中介須提供資訊
房屋局持續對房地產中介人及經紀進行監察,並透過不同的渠道作廣泛宣傳,加強房地產中介人對相關法律法規的認識,從而提高其守法意識。尤其是樓花買賣方面,房地產中介人必須將從發展商處取得的不動產資訊,包括不動產價格和法律狀況,以清楚、客觀及適當的方式提供給客戶。
同時,房屋局呼籲市民購買不動產前,應先了解有關不動產購買、出售等法律法規,以保障個人權益;倘市民對房地產中介的代理資格有疑問,可要求其提供與發展商簽訂的代理銷售樓花中介合同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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