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終審法院昨日續審前檢察長何超明被控貪污濫權案,證人稱檢察院採購由綜合管理組主管提供報價單。
昨日早上傳召 2名證人作證。檢察長辦公室綜合管理組技術輔導員陳海燕作證稱,她負責製作採購建議書,由綜合管理組主管陳家輝提供報價單,直接判給,有時提供 3家公司詢價,她曾發現 3家公司同一電話及傳真機號碼,但陳家輝指示照樣詢價。她稱,獲指示以機密為由,不能前往獲多利中心 16樓,有指定司機遞送文件至 16樓。
另一證人、支援廳廳長曾慧心作證時同樣證實由陳家輝提供報價單。何超明代表律師李金月詢問證人2014年特區政府換屆後,檢察院有否繼續購買咖啡粉,證人回答刑事訴訟辦事處現時要求購買雀巢膠囊裝咖啡粉,由於澳門沒發售,需向香港採購。合議庭法官賴健雄質疑證人口供,要求庭審紀錄,獲供應商回覆如何在本澳購買後,控辯雙方需解釋。
何超明堂弟婦出作證
下午傳召何超明堂弟婦鄧偉民作證。
鄧偉民曾先後任檢察長辦公室綜合管理組技術員、前支援廳廳長。她表示,07年陳家輝上任綜合管理組主管後,開始向她提供報價單,由她製作採購建議書,包括裝修、保安等服務,她會自行尋找 3間公司報價承投其他服務,例如快圖像服務。她稱,陳家輝曾向她提及,公開招標不是好的程序,若涉及裝修工程,有關人員需察看檢察院,需考慮安全。她稱,不會否決上級提供的報價單。
鄧偉民表示,自己曾獲告知不可隨便到獲多利中心 16樓,因 16樓有控訴書等文件。鄧偉民在作證尾段時主動澄清傳媒報道她涉及受賄。法官岑浩輝表示不用理會,在庭上只要說出證人知道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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