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法院活化要綑綁新央圖?
立法會新春復會即開炮,辯論新中央圖書館選址。官方堅持南灣舊法院最理想,議員們則指項目一拖再拖,且造價高、交通不便、人流過多等。官方更改口原計劃九億元只供參考,令工程費又添變數。歷史建築活化+中央圖書館=文化新地標,政府構思很理想,但現實很骨感,此結如何解?是否應該分拆保育活化與中央圖書館分別考慮?沒有了中央圖書館功能,舊法院是否就無法成為文化地標?
政府於○六年提出構建新中央圖書館,至二○一○年間,先後進行過前期公衆諮詢、研究乃至決定選址,並開展建築概念設計比賽,然因評選結果惹爭議而擱置。至二○一○年底,當局重新激活項目,稱籌備工作進新階段,待一三年司警局遷出大樓,將合併修繕舊法院大樓與司警局大樓成新中央圖書館。
澳門致力打造世旅休閒中心,打造一座地標式,且在空間、設施與規模上符合現代化城市應有的新中央圖書館,很有必要。綜觀昨日辯論,衆議員亦非為反對興建新中央圖書館,只是擔憂選址和保育的矛盾。當局亦承諾舊法院維持原狀,保留司警局舊大樓正立面並開挖地庫建高樓。然而,上址兩邊窄巷一邊交通要道,人多車更多,幾年間也未必完成的工程,會對建築物本身和周邊產生甚麼影響?各方的憂慮並非毫無根據。
澳門與很多世遺城市一樣,皆面臨保育與活化建築的課題。小城土地資源有限,且在“文遺法”保護下,可活用建築空間更有限。舊法院活化保育理應深思如何做到因地制宜,更多考慮該區的世遺旅遊功能,彰顯歷史文化特色。當局構思新央圖選址,符合十年前的市中心定義。惟十年過去,旅遊業發展已逐漸改變城市分區功能、中區人流密度,甚至是人流中的居民和旅客比例。再過十年,新城規劃逐步實現,市中心又會在哪裡?
當局或應重新向公衆釐清幾個問題,舊法院活化保育是否要綑綁中央圖書館?中央圖書館在公共服務和文化地標之間,如何平衡和取捨?
夏 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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