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法官協會慰問傅明生家屬
【香港中通社2月16日電】2017年1月26日下午,64歲的廣西陸川縣退休法官傅明生在家中被人持刀殺害,警方在現場控制的犯罪嫌疑人龍建才,是23年前傅明生審理的一起離婚糾紛案件的被告。
據《中國青年報》2月16日報道,據陸川縣公安局沙坡鎮派出所所長盧智回憶,1月26日13時13分,一名群眾報案稱沙坡街傅明生家有人打架。接警趕赴現場後,盧智看到傅明生頭枕門檻腳朝屋內躺倒在血泊中。後經法醫鑒定,傅明生全身共13處創口,其中頭頸部12處,因左右頸動靜脈斷離,引起大量失血死亡。
根據兇手龍建才後來的交代,殺死傅明生後,他曾經試圖上樓尋找傅明生的老伴詹素娟,因無法打開詹素娟房門而作罷。據《新京報》旗下公號剝洋蔥描述,龍建才在樓梯間被捕之前,還擰開了傅家的煤氣閥門。
據悉,1994年,龍建才被前妻陳某起訴要求離婚。經調解無效後,陸川縣法院判決准予兩人離婚。傅明生是當年此案的審判長。陸川縣法院副院長阮偉達介紹稱,男方的性格比較暴躁,對妻子有虐待家暴的行為,女方明確表示不想一同生活。但龍建才對指控一應否認,並將「奪妻之恨」轉移到傅明生身上,「每年都會回來一次找傅明生報仇」,遂釀成慘劇。
傅明生之子傅健宇表示,事發後,網上有傳言說其父判錯案,也有說其父拿了別人的錢不辦事,他只求還父親一個清白。
人民網此前報道指,傅明生案,是繼湖南永州法官遭槍擊、湖北十堰法官遇刺、北京昌平馬彩雲法官被害、浙江宋城集團舞台劇侮辱某高院院長等事件後,中國內地發生的又一起侵害司法權威的惡性事件。
對此,中國最高法2月7日公佈的《人民法院落實〈保護司法人員依法履行法定職責規定〉的實施辦法》明確規定,對干擾阻礙司法活動,恐嚇威脅、報復陷害、侮辱誹謗、暴力侵害法官及其近親屬的違法犯罪行為,應當依法從嚴懲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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