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
  • 澳廣視新聞
  • 政府消息
  • 濠江日報
  • 澳門日報
  • 力報
  • 新華澳報
  • 正報
  • 華僑報
  • 現代澳門日報
  • 論盡澳門
  • 澳門平台
  • MediaOutReach
  • 美通社
  • EQSGroup
分類
  • 正報
新聞

何案證人:公司老板指示 承接檢院項目開大價

2017-02-18 07:30

【本報訊】終審法院昨續審前檢察長何超明涉貪案,傳召涉案空殼公司前女職員朱詠嫻作證。
朱詠嫻在公司內負責承接檢院項目報價,她表示,由公司負責人黃國威提供其他公司的報價單,黃國威會指示重新製作報價單,通常會在原報價上增加8%,再報檢察院,當中 3個百分點是利潤,5個百分點則為稅項,但她不知道是什麼稅項。若果是工程,則可能報多20%至50%。
另外,公司內何超信 (何超明兄長) 亦會提供報價,例如電腦工程、紀念品等;涉及檢察院半年期服務的報價則由李君本 (何超明妹夫) 負責,李君本在公司內負責管理帳目。
另外法庭傳召檢察長辦公室技術員陳樂其作證。陳樂其任職綜合管理組,負責跟進維修及採購工作。他表示製作建議書時,報價單由上級陳家輝提供,一般只有一張。陳樂其曾簽收檢察長官邸的維修服務,陳樂其解釋不是全部由他跟進,有時是另案被告黃國威通知他需要維修,他並無現場驗收,但上級叫他簽收,不能拒絕。陳樂其之後又表示,由於綜合管理組初期只有數人,有時會幫手簽收,但之後確定完成服務才會簽收,未看過的拒簽。。
庭上出示多份檢察院辦公室維修水電、閉路電視等文件,均由涉案的空殼公司承判,實際工作由二判公司負責。有文件顯示,二判公司曾致函空殼公司,因支出大增而停止辦公室部分閉路電視保養,但涉案空殼公司仍然收取全部保養費十七個月,陳樂其表示沒看過有關文件,一直以為全部有保養。控方指出,沒有保養閉路電視的樓層,是放置檢察院調取走私案中沉香木的地點。

正報新聞



關注CyberC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