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訊】初級法院昨日開審前檢察長何超明親屬、下屬和數名商人的行賄案。9名被告只有4名出庭,包括黃國威、麥炎泰、黎建恩、陳家輝。其中,第9被告何超明的妻子周小芙以照顧入院的兒子為由缺席。
案件於昨日上午在初級法院開審,出席的4名被告分別是檢察長辦公室前主任黎建恩、檢察長辦公室前綜合管理組主管陳家輝,以及涉嫌與何超明組成犯罪集團的黃國威和麥炎泰 (2人需羈押)。其餘5名被告何超信、李君本、林浩源、王顯娣、周小芙沒有出庭。周小芙的代表律師表示,可以得到周的缺席受審聲明,因需照顧患病入院的兒子而缺席。法院詢問控辯雙方的意見後,決定繼續庭審。
控訴書指,黃國威與麥炎泰開設多家公司,實質共通銀行戶口,分享不法經濟利益。黃國威承認,開設的10間涉案公司都是以他和麥炎泰的住址登記,但辦公地點是在獲多利中心16樓;並承認有部分由麥炎泰名義開設的公司,實際是由他管理。但他否認開設空殼公司專門承接檢察院辦公室的20多種判給服務,辯稱也有負責其他人的私人工程,如葡京花園、新橋等。
法官問,為何除裝修工程外,也會接到檢察院的旅遊、公關等工作。黃國威回答稱,是由檢察院通知,一知道有項目做就找人報價回給檢察院。他稱,一般會找其他公司報價,他再加大10-15%報價給檢察院。至於訂機票為何特別貴,黃國威解釋因款項先由他墊支,做法合理。而當法官詢問一些旅遊接待的流程,黃國威均回答不知道。
他還否認收取檢察院款項後會與他人分帳,又否認曾與何超明一同離境。
黃國威否認與何超明等人組成犯罪集團,又解釋開設多家公司是希望承接檢察院工程。同時否認在被指控的犯罪集團中有 “黃隊長”、“隊長”的綽號,麥炎泰亦否認綽號 “小財爺”或 “財爺”。法官追問為何在廉署調查後,黃開設的數家公司相繼結業。黃國威表示,當局收曬印章、支票本等,無法繼續營運。法官質疑,沒有上述的東西就無法營運。黃辯解,因為承接檢察院的工作時,需要上述工具。法官又質疑黃國威的公司只承接檢察院工程,他回應稱因承接不到其他公司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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