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訊】八達新邨兆發樓一帶日前發生1宗火警,1名七旬男子懷疑將未熄滅的煙蒂丟出窗外,導致單位簷篷外雜物起火,幸被其他住客及時發現並救熄,意外中無人受傷。涉案男子現時已被司警移送檢察院處理,司警並呼籲市民切勿將未熄滅的煙蒂隨處丟棄,否則若造成火警須負刑責。
涉案男子姓鄭,76歲,澳門居民,現為退休人士。
是次火警發生於前晚約8時40分,根據司警局消息,司警報案中心於當晚接獲消防局通知,報稱在區神父街八達新邨兆發樓2樓某單位懷疑發生縱火案。經了解,上述案發單位房間窗戶簷蓬上的雜物於當晚突然起火,不久後被較高層住客發現並自行用水將火撲熄,消防人員到場調查後認為起火原因有可疑,於是通知司警接手處理。
經司警人員到場勘查,發現起火簷蓬屬於案發大廈2樓一單位,由於該處並無電源,亦並非可觸及的位置,因此懷疑是高層單位有人將未熄滅的煙頭丟到簷蓬上燒著雜物,從而導致火警的發生。司警隨即展開相關調查工作,經排查及分析現場情況後,發現居住於上方某單位的涉案男子平日有吸煙習慣,經詢問後有人承認在起火前曾將未熄滅的煙頭丟到窗外,警方認為此舉極有可能是造成火警的原因,有強烈跡象顯示該名男子涉嫌觸犯《刑法典》第264條“造成火警、爆炸及其他特別危險行為罪”,於是將其送交檢察院偵訊。
司警並再次作出呼籲,有吸煙習慣的市民必須注重公德,不應將未熄滅的煙頭隨處丟棄,否則或將造成火警及須負上刑責,害已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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