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訊】交通事務局今年首個半月接獲申請註銷車輛3,161輛,較去年同期大幅增加42.6%。交通事務局再次提醒車主,倘若車輛計劃註銷,須携帶指定文件前往交通事務局服務專區辦理註銷手續,並把車輛停泊在合法位置,以免阻礙交通或被罰款。
根據統計,1月1日至2月16日交通事務局接獲申請註銷車輛3,161輛,分別是電單車1,788輛、輛型汽車1,344輛、重型汽車27輛及工業機器車2輛,較去年同期2,216輛,大幅增加42.6%;當中有827輛須由局方協助移走,較去年同期增加61.5%。
交通事務局提醒車主,倘若車輛繼續使用,須於3月31日前辦理繳納行車稅手續,反之,若車輛計劃註銷,則須携帶身份證明文件、車輛登記摺正本、車輛處理的證明文件(如劏車紙)及汽車車契副本等,前往交通事務局馬交石、中華廣場或政府綜合服務大樓的服務專區辦理註銷手續,並預約日期時間自行將車輛送至何賢紳士大馬路(鴨涌河)舊汽車檢驗中心或機場大馬路車輛存放場,現場有局方人員接收。另外,車主亦可選擇由局方協助移走車輛,在辦理註銷手續時一併預約移走車輛的日期時間及地點,以便局方跟進處理。
警方釋放逾一千個被長期濫泊車位
△治安警察局高度關注公共泊車資源被車輛長期佔用,持續打擊車位被長期濫泊情況。由今年1月1日至2月16日,該局在全澳多處共檢控了1040輛在咪錶位濫泊的車輛及對其上鎖,該些車輛中有273輛需要被移走處理,而所佔用之1040個咪錶位已全部予公眾使用。透過持續執法,讓市民駕車出行時,更易"搵到位,泊到車"。
該局提醒駕駛者,在使用公共收費車位時,除了應支付相應費用外,在停泊許可時間屆滿前應駛離車輛,公平、合理使用公共泊車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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