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電台消息) 多名聽眾於本台時事節目《澳門講場》反映,希望即將生效的醫療事故法能協助病人取證,關注是否成為唯一證據,亦希望投訴成立後能退回 4,000元的鑑定費。 醫務委員會秘書長梁佩珊表示,醫鑑會的報告是技術報告,可作為法院的重要證據,但不能要求法庭一定採納,法官會客觀判決。她又指出,醫鑑會成員由 5名具豐富知知識的醫生及 2名法律人員組成,也有其他專業輔助,起著重要作用。 梁佩珊亦表示,法律沒有退回鑑定費的機制,但通常需要醫鑑會調查的個案都屬較嚴重,如輕微事故可直接去醫療爭議調解中心免費處理。她亦表示,如果市民經濟能力不足,若具有社工局等證明,可申請豁免鑑定費。 (黃秀英 黃偉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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