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電台消息) 《醫療事故法律制度》今日生效。衛生局一連 2天舉行公眾講解會。 醫務委員會主席、衛生局局長李展潤表示,醫療事故鑑定委員會較以往的醫療活動申訴評估中心更獨立,又稱申訴中心過往每年平均接收不超過10宗個案,估計醫療事故法生效後,未來1、2年申訴個案會增加,醫療事故鑑定委員會和醫療爭議調解中心已作好準備。 有市民在會上發言時指,過往的醫療事故中較少有個案是病人勝訴,李展潤指出,1999年至2016年,法院合共處理25宗醫療事故,當中7宗是衛生局需向病人賠償。 有市民關注隨隊人員在診所以外地方發生醫療事故爭議,醫務委員會秘書長、衛生局醫療活動牌照科負責人梁佩珊表示,相關的醫療服務提供者在購買強制醫保時應申報,並在承保書中說明,一旦發生醫療事故爭議,保險公司會承保。(鄭裕華 黃偉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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