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應腦外傷病人家屬質疑
衛局強調已提供適切治療
【本報消息】衛生局訊:昨日出席《醫療事故法》公眾專場講解會時,有記者再次追問日前一宗網絡媒體報道的醫療事件。衛生局長李展潤對病人情況深表關注,亦理解病人家屬的心情,但仁伯爵綜合醫院的醫生確已盡力為病人提供適切治療。院方已於二月廿四日向公眾交代了病人的治療情況,公眾對事件若仍不清楚,院長郭昌宇會再就事件作進一步說明。
郭昌宇對病人家屬再度提出的有關問題,作了以下幾點的說明:
一、病人在住院期間,主診醫生一直與病人家屬進行積極溝通,當病人出現繼發問題,包括感染、腦積水時,院方給予積極治療,並與家屬商討作腦室腹腔引流手術的最適當時機。
二、媒體報道家屬與主診醫生用“微信”溝通,亦顯示了主診醫生負責任的態度。
三、CT圖顯示腦室腹腔分流手術後腦積水已改善,其中線移位並非因佔位性病變或顱高壓症,亦不會因此導致出現致命腦疝狀況。病人家屬自行攜同病人到香港診治,亦未有向院方提交有關診療報告,故院方未能跟進在港進行手術及術後跟進情況。
四、是否應該移除腦室腹腔引流屬專科決定,院方專科包括香港腦科專家對移除引流並不認同。鏡湖醫院於二月廿四日在病人家屬同意下重新放置引流管,亦引證放置引流管的治療方案是恰當的。放置引流管術後,可能出現過度引流引起顱低壓症或引流管阻塞,這些狀況都有具體的操作指引,但不包括移除引流管。按照有關指引,這是不恰當的處理方法。
五、據病人家屬宣稱,病人情況是工傷意外導致。如屬實,醫療費用應由責任方負責,不屬於衛生局免費醫療範圍,但病人及家屬對支付醫療費用有困難,可申請延遲繳交,直至確定責任方為止;至於病人家屬自行往其他醫療機構求醫,則不屬於送外診治的資助範圍。病人及家屬倘有需要院方提供醫療服務,院方將會提供一切適切的專科醫療服務。
六、目前,病人在鏡湖醫院接受手術後情況平穩,但未見明顯改善。持續的醫療護理和康復治療是必須的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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