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政府就立法會審議中《非強制性中央公積金制度》法案提出新文本,維持原建議的權益歸屬比例、三年才可取僱主供款三成的方案。勞工界議員李靜儀對政府沒調整感失望,批評方案沒解決非自願離職依舊只可按比例取僱主供款,以及建築業等只維持短期勞資關係僱員無法取得僱主供款的問題,
李靜儀昨表示,雖然政府在央積金制度上,不採納已在鄰地有諸多問題的抵扣方案,但權益歸屬比例的做法亦不理想,令員工退休保障打折。因三年起可獲僱主供款三成,會讓建築業、部份服務業等一些勞資關係較短的行業僱員無法受惠。
李靜儀說,當初政府曾接納一年可拿一成並寫在工作文本,「係唔理想但係至少讓佢哋有個參與」,但現在倒回去,即讓這批僱員可能多次參與供款,但僱主部份的「係一毫子都攞唔走」。
對於政府稱非必透過央積金、強積金去協助這類僱員做退休保障,李靜儀不表認同,指出外地已透過行業僱員公積金計劃等方式,不論勞資關係長短,僱主都必須供款,而僱員亦可取款,保障他們的權益。
此外新本文仍未考慮僱員非自願離職仍只可按比例獲取僱主供款,李靜儀謂,僱員被解僱、公司結業或欠薪而結束勞資關係的員工,也按此比例方案取僱主供款實不利。
她指出,以僱員月薪一萬元供款百分之五計,一年積存下來已不多,若再打折,所起的退休保障效果更差,難以解決十年前提出雙層社保制度時所指要減輕對社保基金的依賴,更何況有關制度還有這麼多漏洞、缺失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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