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何超明被控貪污濫權案繼續審訊,遠端監控服務公司職員稱,檢察院保安監控自從由案中所指的空殼公司接手服務後,沒再與治安警連線,形同虛設。
終審法院昨日傳召 6名證人作供,分別是曾向檢察院提供遠端監察系統、清潔、滅蟲、傳真機保養、微縮攝影和噴畫廣告服務的二判公司職員。
其他公司多名證人稱,提供服務期間,定期到獲多利中心 16樓的單位 (涉嫌由檢察院租用,但何超明允許空殻公司在內辦公) 領取支票,支票顯示簽發者是黃國威。
有證人稱,有時被詢價後不一定獲得提供服務的機會,不覺奇怪,因與其他公司合作也有類似情況;有時接到服務合同後又會把工作三判,收取仲介費。
全日傳召 11名證人作證,其他證人分別有提供冷氣、運送植物、金屬探測儀維護、電腦硬體維修保養和公關服務的二判公司職員。
控訴書指出,涉案空殼公司完全沒有就 LED顯示屏提供服務,指控何超明從中獲利,根供電腦維護服務的證人稱,雖然 LED顯示屏不是服務範圍,但當出現故障,懷疑是犯罪集團成員的黃國威就會致電他去維修,額外按次數收費。
多名證人稱,不知道檢察院與黃國威的公司實際上的服務合同金額。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