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財局結算文件無列出實際完成數量
審計報告:安裝未夠數錢照畀
【本報消息】每有審計報告,都會發現部門亂花公帑行徑。今次審計報告發現前電信管理局在“WiFi任我行”的無線接入點歷次採購中,曾多次出現實際安裝數量較合同規定的安裝數量為少,即使知悉亦照付款,有四十二萬二千元白白浪費。
更過分的是,局方在提交財政局的整套結算文件內,均沒有列出實際完成的安裝數量,只是指出供應商已完成相關工作,便建議向供應商全數支付合同價金,避重就輕。
審計報告指出,前電信管理局在首八個階段的採購合同中,只訂明相關階段採購的總金額,而非以實際驗收的內容計算價金,亦沒有訂定價金調整的相關條款。故除非供應商沒有按局方的要求執行工作外,無論是基於技術或其他問題,令局方主動要求取消或減少安裝數量,均不可歸責於供應商。按照相關合同,政府仍要全數支付有關費用,顯然既不合適亦不合理。
此外,在提交予財政局的整套結算文件中,前電信管理局只是簡單指出供應商已按合同完成相關工作,而不是反映實際的安裝數量,亦未有明確指出因局方主動要求減少安裝服務,而非供應商不履行安裝工作,但礙於合同條款須全數支付有關安裝費用的實況。
這一方面,反映前電信管理局未能正視有關合同的缺陷問題,導致有關問題自○九年首次出現後,歷經多個建設階段仍然存在;另一方面,相關結算文件的處理手法也有避重就輕之嫌。
直至審計署在審計期間指出相關問題後,局方才於去年九月簽訂的新一期合同中,首次加入價金調整條款,但該問題實際上已造成四十二萬二千元的不必要浪費。另外,雖然局方聲明部分未執行的無線接入點安裝工作,經與供應商呈商後以其他合併工程替代,但局方只提供該替代工程的施工方案,文件中並沒有相關工程價值的估算,故難以客觀衡量替代工程的價值。同時,局方在未有書面批准下,以其他合併工程替代合同所訂工作的處理方法異常,明顯有違法律要求,反映前電信管理局在依法行政及善用公帑的意識上均有待加強。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