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審計署公佈《無線寬頻系統 ── WiFi 任我行》衡工量值式審計報告,發現前電訊管理局的「WiFi 任我行」規劃根據、營運服務的監管、無線接入點的安裝及結算等方面都存在顯著問題。至二零一六年三月,「WiFi任我行」已累積投入一億六千萬澳門元的公帑。
陷入設點愈多愈成功假象
審計發現,前電信管理局為「WiFi 任我行」訂立的兩個目的及六個目標普遍屬於高層次、概念性 (例如:刺激本地經濟發展;宣傳澳門的國際形象等等),欠缺特定的方向或範圍,難以界定何謂達標,容易陷入只要設點越多便代表計劃越成功的假象。
審計發現,大部分服務點的設置,不論是在相關的建議書或工作文件中,均未能反映設點的理由依據及分析說明。事實上,前電信管理局一直以來,甚至未來規劃的做法是每年均會訂定一個增設服務點的目標數量,每年介乎十五至五十個服務點。
選點合理性效益均存疑
審查也發現,一些服務點的類型,其設置的合理性及效益存有疑問,例如:於專供聆聽演講或宣傳介紹的場地設點;於已設有連接互聯網的電腦設施,且僅供會員使用的場地設點;於每天僅作短時間開放的場地設點。審計報告指出,部分服務點的使用人數偏低,以每月平均使用人數最少的首二十個服務點為例,每月實際使用人數只介乎五十四人至一百七十八人。即每服務一名使用者,僅其專線費用成本已介乎二十二點一二澳門元至九十四點四四澳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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