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級法院昨續審何超明涉貪案的另外九名被告。控方提上其中一份2012年的物料申請表時並沒有辦公室前主任黎建恩簽名,他自言對於為何沒有他或顧問的簽名仍可以執行感到奇怪。
黎建恩又多次明言對於下屬呈上有關採購的建議書,除非是採購新的產品否則都是都未有細看便簽名,對於多份文件亦沒有印象。
控方再問黎建恩,何超明曾否繞過他直接指示下屬。黎承認有時會這種情況,且不排除下屬繞過他找何超明。控方又問及曾否不同意何超明的採購要求?黎認為上級購買自有其原因,作為下屬會按照上司要求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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