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電台消息) 初級法院繼續審訊涉及何超明案件的其餘被告。被告之一的商人黃國威在庭上表示,承接檢察院的冷氣系統保養服務一般會先由二判報價,他再加大 10%作為管理費;檢察院通知需維修時,他便會通知二判,起初他有到檢察院跟進工程,之後不會每次跟進。 控方在庭上向黃國威確認是加大 10%作為中介費後,隨即出示 2012年 1月至 6月的二判報價單和黃國威向檢察院提交的報價,兩者分別為 13.26萬元和 34.9萬元,相差近 3倍,黃國威回應是心目中要賺10%,控方指出中間相差 20萬元,質疑黃國威的時間是否如此寶貴。 合議庭主席亦指示黃國威想清楚才說,關鍵不是可從中賺多少。 (周元俊 黃偉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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