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訊】一名年僅11歲的女學生本月24日傍晚在住址所在大廈的樓梯間被一名穿著校服的男子猥褻,警方接報後鎖定嫌犯身份,並於日前將該名涉嫌作案的男高中生緝拿歸案。
嫌犯姓陳、男性、17歲、為北區一間中學的高二學生,他與案中被害女事主不同校,現時已被警方以加重性脅逼罪移送檢察院偵訊。
司警局消息指,2月25日上午接獲一名11歲本澳女學生的舉報,稱之前一日的傍晚約6時許,她在返回家中期間在所住大廈內遇到一名謊稱正前往補習社的17歲本澳男高中生。由於對方身穿校服,女事主放下戒心並協助尋找補習社位置。惟當兩人行至樓梯間附近時,該男高中生露出色相,將女事主推至牆邊及上下其手;事主反抗並高聲呼叫,「痴漢」怕引來麻煩而迅速逃離現場。
該名女學生於案發翌日早上在家人的陪同下前往警局報案,警方透過監控錄像鎖定一名在案發前於上述大廈附近徘徊的男高中生,並於27日上午在北區一間中學將懷疑涉案的該名高中生帶返警局協助調查。據透露,嫌犯在案發大廈附近流連,期間懷疑對女事主起了色心,遂尾隨事主進入電梯及在女事主返回位於14樓的住所前提前離開電梯。此後嫌犯迅速由12樓跑上14樓,並假意尋找補習社而與女事主「偶遇」;正當好心的女事主不以為然地幫忙尋找補習社位置時,嫌犯忽然獸性大發,在大廈樓梯間附近將女事主推向墻邊並對其進行猥褻。所幸女事主的反抗和高聲呼叫令嫌犯擔心事情敗露,繼而倉惶而逃,事主方才得以脫離魔掌。由於女事主未滿14歲,將被控以性脅逼罪的嫌犯將面臨加重三分之一刑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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