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電台消息) 衛生局表示,醫療事故法已生效,難免令社會對過去一些醫療事故案件重新討論或報導,但這些個案已經法院審理並作出明確判決,衛生局會尊重判決;衛生局同時表示,醫生為病人提供適切治療,不意味着治療效果必定能達到所有病人的期望,因期望落差引起的不滿不能避免引發許多醫療爭議。衛生局希望與社會共同促進醫患間的溝通、互信和尊重,這是建立良好醫患關係的基石。 衛生局又稱,醫療事故法生效前發生的個案,只要爭議雙方自願,醫療爭議調解中心亦可接納相關調解申請,若雙方當事人無法就賠償爭議達成共識,亦可透過司法途徑解決爭議。 另外,對於有輿論指癌症復康者被取消赴港覆診,衛生局澄清,是本澳醫生經過專業評估判斷是否需要到外地覆診,與預算無關。 (盧宇恆 雷翠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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