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中通社3月3日電】(香港中通社記者 喬依)台灣世新大學與大陸學術機構交流時簽署承諾書,保證課程不涉及政治敏感內容,台官方稱違法。教育部隨後清查,掌握有6所院校簽署承諾書,其中也有台灣清華大學。涉及風波的院校3日回擊,發出的聲明文件並非「一中承諾書」,而是「堅持學術交流不涉政治」承諾書,完全符合兩岸關係條例中學校合作的要求,均按法令規定事前向教育部申報。
世新大學2日傳出簽署台媒稱為「一中承諾書」的檔,內容承諾陸生來台交流的學生,課程不涉及政治敏感內容。陸委會稱學校行為違法,民主進步黨立委陳亭妃在網上爆料,稱有多所院校有類似情況。教育部展開清查。
教育部3日表示,目前掌握有多校曾簽署類似檔,但樣態不一,包括中華大學、中原大學、朝陽科技大學、靜宜大學、台灣清華大學、世新大學等至少6所學校。
教育部長潘文忠也表示,承諾書抵觸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根據該條例第33條之3規定,台灣學校與大陸學校的書面約定合作行為,應先向教育部申報,且合作內容不得違反法令規定或涉有政治性內容。
對此,台灣「總統府」發言人黃重諺重申,學術自由不得以任何理由加以限縮、侵害。細節還是讓教育部去做進一步瞭解再作說明,現在還在調查階段。
而這6所院校,繼世新大學在2日發表聲明澄清簽署承諾書合法合規後,其他5所院校在3日均對外發出聲明,強調承諾書並無違法、事前已申報。
台灣清華大學當天發出新聞稿澄清,校方並未簽署所謂的「一中承諾書」,而是「堅持學術交流不涉政治」承諾書。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33條之3的第二段提到,書面約定不得有涉及政治之內容。發給學生的說明,也只是重申不涉及政治之內容。學術交流研究本就不涉及宗教、商業、政治,對於學校教師的教學內容,本校從來不曾幹預。
本校與對岸學校的任何正式書面約定,均按法令規定事前向教育部申報。這項承諾書並非學校對學校的正式約定,而僅提供給申請來本校研修,並有此需求的師生。
中原大學晚間發表聲明指出,中原大學「國際處」所提供的「聲明函」或「承諾函」旨在說明陸生來台交流活動屬性係單純學術交流性質,而不涉及「一中一台」等政治議題,並符合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對院校合作不得涉有「政治性內容」的要求。
中華大學隨後也發表聲明,與對岸學校之任何正式書面協議,均按法令規定事前向教育部申報核准;而承諾書內容並非與合作學校新訂或補充之協議,僅為提供給師生之說明,故不需再向教育部進行申報程式。
朝陽科技大學也發出聲明稿,重申本校與對岸學校的任何正式書面約定,均按法令規定事前向教育部申報;內容為雙方業務單位討論後擬定,僅強調交流期間不參與政治活動,讓學生家長安心。承諾書的內容對本校教學及課程面皆未有任何關聯。
靜宜大學則回應,這是學校國際暨兩岸事務處發出的聲明文件,並非是學校對學校的承諾書。靜宜大學主秘鄧嘉宏並強調,在台灣稱作「同意書」或「聲明檔」,在大陸則叫做「承諾書」,由於兩岸的用法不同,所以才會有所誤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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