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電台消息) 澳門論壇探討已生效的醫療事故法,衛生局醫生協會理事成員陳鴻武表示,醫療事故鑑定委員會成員由 5名具豐富知識的醫生及 2名法律人員組成,長遠來說,醫鑑會應增加不同範疇的專科醫生,以及病人權益協會成員,相信可增加鑑定報告的認受性。 醫務委員會秘書長梁佩珊指,已有法律條文規定醫鑑會可按需要尋求專家協助。但公民力量理事長林玉鳳認為非常設的成員會欠缺責任感,促請政府考慮有關建議。 病人權益促進會理事長徐子威表示,他不認同醫療事故鑑定申請者需繳交 4,000元鑑定費。醫委會秘書長梁佩珊解釋有關費用是為了避免濫用,不論申請者是醫生或市民都需要繳交,但經濟狀況差的人士可申請豁免。 另外,金管局行政委員會委員萬美玲表示,現時有 7間保險公司可提供醫療保險,至上月 27日共有 5,600人購買符合法例要求的醫療保險。(鄺惠敏 黃偉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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