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澳廣視節目「澳門論壇」昨早就《醫療事故法》的生效進行討論。(見圖) 公民力量理事長林玉鳳表示,本澳仍未有治療的專業指引。例如:澳門沒有醫學院,因而,沒有本澳的權威標準。本澳醫生按甚麼標準治療?美國標準?歐洲標準?她提出,未來進行醫療事故鑑定時,將按甚麼標準考慮醫生有否依照指引治療?
醫務委員會秘書長梁佩珊回應,會因應特殊情況給業界一些指引,醫院也會制定內部規章或措施。「鄰近很多地方,就算香港、台灣都沒可能為傷風、感冒編製指引。事實上,病是很複雜的。很多情況都不可以『一本通書睇到老』。」梁佩珊指出,過往,處理醫療投訴時,大多考慮本地醫生的學習背景,也會用本地的水平來判斷。
梁佩珊:由專業委員會非一個醫生判定
「我們不可以用香港或美國的標準來套入澳門醫生身上。因為,大家學習的情況有不同。」梁佩珊表示,關於醫療知識,是按照澳門現在普遍全科醫生應有的知識、專業來衡量。並指出,需要一個專業委員會判定某個案是否醫療事故,不是由一個醫生或一個市民來判定。澳廣視節目「澳門論壇」節目主持人則表示,曾邀請醫療事故鑑定委員會出席,對方沒有派員出席。
關於申請醫療事故鑑定需要繳付四千元,梁佩珊指出,其他地區都會收取鑑定費用。收費是要避免市民或醫生濫用鑑定機制。若是免費,相信數字會不斷飆升。並表示,有時病人不清楚醫療專業,醫生有責任解釋清楚,病人得知病情和治療程序的話,投訴和爭議將會減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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