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終審法院昨日繼續審訊前檢察長何超明被控貪污濫權案,代表何超明的律師梁永本在法庭上宣布,不再繼續為何超明辯護。合議庭宣佈休庭,另訂開庭日期。
梁永本表示,審辯過程中有目共睹,他個人不作評論,他的團隊認為要做應做的事。放棄委任並非因官司贏面不大,他們對每宗案件都會全力以赴。梁永本表示,他早上在法庭上說“偏幫”一詞,並非其他人所想和所說的意思,但絕無法官出現偏幫的意思。
法庭應辯方律師梁永本要求,宣佈上午休庭。梁永本在庭上表示,會與何超明商討是否繼續為他辯護。他之後向記者表示,會留待何超明考慮。至於下午會否繼續為何超明辯護,梁永本稱,下午大家便會知道。
休庭前,梁永本質疑廉署證人為何斷定被指涉案空殼公司必抬高報價,他在庭上展示文件,顯示檢察院曾計劃購買電腦軟件,估價 1萬元,涉案公司只報價 8,000多元。廉署證人回應,只是檢察院自己估價,合議庭主席岑浩輝認同,合議庭法官賴健雄稱估價和實際金額難以相比,表示現時提及的是何超明涉嫌犯法的事,沒犯法的事毋須在庭上發表。梁永本回應只是把所有事呈上法庭,要求休庭 10分鐘,與何超明商討是否繼續為他辯護。法庭宣佈上午審訊結束,下午繼續。
終審法院院長辦公室昨日發出新聞稿稱,鑒於被告何超明之辯護律師已向被告提出放棄委任為其辯護人,並將情況告知法院,主理法官已作出批示,取消原定於昨日下午、2017年3月10日及13日對該案的審訊安排,同時給予被告5日時間聘請律師為其辯護,否則法院將為其指定辯護人。
主理法官根據《律師職業道德守則》,通知辯護律師向法院說明其放棄委任的理由。同時提醒辯護律師應履行法定義務,以便被告及時獲得其他律師協助。當確定新的審訊日期後,終審法會適時公佈。
另外,終審法院傳召廉署 1名首席調查員作證。證人指出,被指涉案的空殼公司若新增業務,很快便能承接檢察院服務。例如寰通顧問工程原登記是裝修公司,承接檢察院冷氣工程前不久才增加這項業務。證人指出,檢察院竹灣招待所後加工程報價單的公司名稱被人用鉛筆刪去,再寫上寰通,報價單上告示貼有時任檢察長辦公室主任黎建恩字跡,詢問何超明可否做建議書,最終何超明批准由寰通承接,證人認為,顯示何超明知悉。
證人指出,被指涉案的另 1空殼公司全興 (澳門) 服務承接檢察院清潔滅蟲服務,時任檢察長辦公室綜合管理組主管陳家輝在建議書中提出全興擁有新式機器,但全興獲判給後,再把服務二判予原負責的公司。
控方指出,2014年特區政府換屆後,檢察院於 2015年下半年陸續更換涉案空殼公司,服務費用隨即大幅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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