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廉署發表報告,指文化局以勞務合同方式聘請大量人員,招聘信息不公開,甄選方式不嚴謹,涉嫌違反迴避制度等。議員宋碧琪狠批有關官員知法犯法,帶頭違法,為社會帶來極壞影響,不僅損害政府管治威信,且長期不改善過往制度遺留下來的問題。
宋碧琪指出,廉署發表的調查報告顯示,文化局以“工作多、人手少、招聘慢”為由,違反開考及中央招聘的規定,繞過上級機關審批和監管,以取得勞務的方式長期大量聘用工作人員。為官者守法是基本原則,政府部門理應依法施政,事件揭露行政部門不守法,用人唯親,官員不依法、任意妄為。她批評文化局想盡方法規避法律,與政府堅持依法施政背道而馳,令人心寒。
宋碧琪引述報告指出,現行公職法律規定,局級部門無權自行聘請工作人員,權限屬行政長官或相關範疇司長,文化局一直沿用以取得勞務方式聘請工作人員,即使在廉署調查期間仍聘請94人。她直言文化局無法無天,上級是否真的不知情,或上下級間溝通出現問題?甚至是其他原因等,值得深究。
對文化局表示會認真研究分析廉署報告內容,採取改進措施,宋碧琪表示,事件已重創特區政府的管治威信,絕對不能不了了之。過往廉署不少報告披露官員不作為、亂作為、甚至不法作為,司級以上官員,尤其是現時主管行政領域的官員,甚至是長官,都應該重視,深入了解,徹底調查,向公眾交代,讓社會重建對政府依法施政的信心。
她指出,政府應檢討現行機制存在的問題,監管措施是否有漏洞,完善行政程序,加強部門間溝通,讓下級官員有序執行上級制訂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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