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訊】澳區全國人大代表梁維特提案表示,近年來,綠色金融的構想日益深入人心,逐漸凝聚共識,而且從相關政策可見中國在構建綠色金融體系方面展示了巨大的決心和力量,成為全球首個將綠色金融列入國家發展戰略的經濟體。為此,梁維特提出完善綠色金融的各項政策,研究制定綠色金融法,加強綠色金融的國際合作,確立我國在綠色金融領域的比較優勢等建議。
梁維特提案表示,金融作為經濟的血液,和綠色經濟結合產生綠色金融,將成為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主要著墨點之一,也必將孕育出巨大的商機。而且近年來,綠色金融的構想日益深入人心,逐漸凝聚共識。他又引述相關資料指出,去年8月底,中國人民銀行等七部委就聯合頒發了《關於構建綠色金融體系的指導意見》;去年12月,國務院印發《“十三五”生態環境保護規劃》,再次明確提出“建立綠色金融體系”。可見中國在構建綠色金融體系方面展示了巨大的決心和力量,成為全球首個將綠色金融列入國家發展戰略的經濟體。
為此,梁維特提案建議,完善綠色金融的各項政策,研究制定綠色金融法,未來應以綠色金融法為核心,整合和構建一整套的法規、政策、標準以及相關約束性指標等,讓綠色金融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加強綠色金融的國際合作,確立我國在綠色金融領域的比較優勢,我國應把握先機,充分利用國際組織的平台,積極推動全球綠色金融體系的建立和協調,確立中國在未來國際綠色金融體系中的比較優勢和規則制定過程中的話語權;建立專門的綠色銀行,專門為綠色專案提供政策性資金支援,為其提供資金成本方面的市場競爭優勢;大力發展綠色債券,打造綠色融資的主管道;重點發展綠色融資租賃;強化綠色金融人才的培訓,在具備條件的大專院校,開設綠色金融課程及專業,對現有金融機構的相關人員,亦應強化環保等學科的知識培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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