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設於南灣大馬路與新馬路及約翰四世大馬路兩交界的綜合偵測及數據採集系統啟用首兩周錄得67宗衝紅燈及超速個案。
交通事務局及治安警察局再次提醒駕駛者遵守交通規則,違者可被科處罰款,並可能導致交通意外,危及生命。
智能化交通技術更新換代,為配合本澳交通偵測和數據採集工作,交通事務局於南灣大馬路與新馬路交界、南灣大馬路與約翰四世大馬路交界安裝了路口綜合偵測及數據採集系統。系統有衝紅燈偵測、超速違規偵測、車輛速度偵測、車牌號碼識別、車輛流量數據採集等功能,透過新影像技術提高分析影像的效能。
根據統計,這系統2月23日起運作至3月8日,共錄得27宗衝紅燈和40宗超速個案,警方分析有關資料,將處罰違規者。按現行法例,駕駛者違反速度限制可被科處罰金600元至10,000元,如嚴重超速,可導致停牌;違反交通訊號燈之停車義務可被科處罰金1,000元至5,000元,如屬累犯者,可被科處兩倍罰金及停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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