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中通社北京3月12日電】中國教育部部長陳寶生12日在兩會記者會上表示,解決校園欺凌的問題要樹立法治思維,多用法治方式,以法來辦,只有這樣,解決校園欺凌才能取得社會共識。
陳寶生認為,有必要把「校園欺凌」和「校園暴力「區分開來看。校園欺凌是發生在學生之間的失範行為,相互帶有欺凌,但不是犯罪。校園暴力則是違法犯罪行為。
「二者之間有時候會有一些交集。校園欺凌可能有時候帶有輕微的違法」,陳寶生說,校園欺凌帶有一些炫耀,是孩子不成熟的行為方式,炫耀力量、關係和地位。手段有的時候可能很殘忍,這種殘忍也許是他自己無法評估和把握的。
陳寶生表示,這方面的工作需要建立校園安全防範機制和校外綜合治理機制。校園內要有人管這個事情,而學校所在的周圍,街道、社區、派出所、企業也要合力聯合防範。
他又表示,大部分中小學在發展過程中已經在門口設立了保安人員,有的還設立了法制副校長。這個機制正在推廣,將來也會在這方面進行一些國際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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