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訊】澳區人大代表姚鴻明、李沛霖、梁玉華、容永恩、何雪卿、劉藝良聯署提案,建議完善和細化校園欺凌行為處理辦法。
他們表示,校園欺凌行為盛行,相信有不少學生因此受到傷害而缺少關注和輔導。欺凌行為是對少年兒童權益的嚴重侵犯,關係他們的健康成長,社會不能視而不見、聽之任之。
他們建議,在高等學校發展學校社會工作專業教育,培養瞭解兒童,熟悉政策法規的專業人才。推動學校以社會工作專業服務防範和處理校園欺凌事故。對校園中被欺凌受害人和欺凌者都應提供專業輔導。為保障學生和社會利益,制定學校社會工作標準,這些標準應包括任職資格、最低知識水準、專業服務規範和行為準則、服務檔案管理、績效指標、服務成效評估、服務品質問責機制。教育部門明確規定所有中小學要設有社會工作部的編制,為學生提供專業輔導,幫助學生學習正確處理其所面對校園內外的人際關係問題,解決學生在接受教育和身心成長過程中存在的社會心理問題,包括解決學生受欺凌和暴力行為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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