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按照《立法會選舉法》規定,直接選舉中只有政治社團及提名委員會有權提出候選名單,間接選舉中只有提名委員會有權提出候選名單。有意組織提名委員會人士可由今日起,前往水坑尾公共行政大樓地下索取,或透過選舉網頁www.eal.gov.mo下載《組織提名委員會確認申請》表格,提出合法存在證明的申請,並須於6月20日或之前,將表格送交立法會選舉管理委員會,以確認其合法存在。
直選的《組織提名委員會確認申請》表格需要經本身為選民的全體成員簽署,列明成員的姓名及澳門永久性居民身份證號碼,以及指定其中一名成員為提名委員會的受託人。
間選的《組織提名委員會確認申請》需由法人指派的代表簽署,並列明法人的名稱及登記編號,以及指定其中一名簽署人為提名委員會的受託人。組織提名委員會申請表格內的所有簽名,均須按永久性居民身份證式樣簽署。
不論直選或間選,確認申請的最後送交日期為6月20日(周二),期限屆滿後不得就已提交的提名委員會成員名單進行補充或替補。 提名委員會經確認合法存在後,才可提交候選名單及政綱。
按照新修訂的《立法會選舉法》,同時需要以銀行轉帳、本票或保付支票存放澳門幣25,000保證金,每一候選人須簽署擁護《基本法》及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的聲明書。提交程序的最後期限為7月10日(周一)。
按照法律規定,直接選舉方面,每一提名委員會須由最少300及最多500名被登載於本年1月份公開展示的自然人選民登記冊的選民組成。
間接選舉方面,每一提名委員會須最少由該選舉組別被登載於本年1月份公開展示的法人選民登記冊的法人總數的百分之二十組成,如以該百分率計算所得數字並非整數,則以上一個較小的整數為準。 詳情請閱覽選舉網頁www.eal.gov.mo,或致電2891 7917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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