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更新跨關鍵一步
澳門都市更新工作有望跨出關鍵的一步。都更會昨全體會議,在舊樓重建業主同意比例有突破,建議樓齡三十年以上至四十年以下,業主同意比例降至九成;四十年以上樓宇降至八成五,如涉重大利益或已拆卸樓宇重建則低至八成。倘成社會共識及立法確定,不僅眾多舊樓重建有望,舊區重整亦有機會提速。
各區舊樓越來越多,全澳約有四千多幢樓齡逾三十年樓宇。尤其人口最密集的北區,三十年以上樓宇比比皆是,衍生諸多問題,威脅社區安全、公共衛生。從舊區重整到都市更新,討論十多年,議而不決。舊區居民從熱情歸於冷靜,多期盼政府下定決心,擬定規劃,出台政策,盡早推動重建或更新。
資本主義社會,私人財產不容侵犯係天條。本澳相關法律歷來貫徹,凡舊樓推倒重建,必須先徵得全體業權人一致同意。但這一信條是否適用於舊區重建,以至緊急解除殘危樓宇帶來的安全危機,近年不少個案值得反思。舊樓重建業主同意比例一直是舊區重建的重大障礙,現實中,舊樓業主或去世,或移居海外,或業權糾纏不清,不在少數,強求百分百同意重建,根本不可能;碰上漫天開價的“釘子戶”,更莫奈何。
現屆政府將舊區重建調整為都市更新,擴展了重整概念,以更高度、更前瞻的思維研擬舊區如何更好地活化,就更需要智慧和決心,打破桎梏,否則都市更新難有寸進。按樓齡降低同意重建的業權比率,與削弱業主私人財產權的保護,不應該是零和關係。只要以公共利益為依歸,可以立法訂定相應的確認、上訴、調解、仲裁、賠償補償機制。
目前新城各區正有序填海造地,善用土地資源推動城市建設,實現都市更新,能促使舊區煥發新景象,切實解決積存已久的社會問題。都更會下一步宜深化建議,政府深思熟慮後出台政策,鼓勵各區舊樓住戶配合,加大舊樓重建誘因,盡早實現社區美好願景。
夏 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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