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特搜
駕駛切勿用手機
安全守法免生悲
高空擲物傷途人
窗台雜物須繫穩
△駕駛時玩手機形同玩命,嚴重甚至影響其他道路使用者安全。根據治安警最新數字顯示,今年一月檢控“駕駛時使用手機”電單車有十七宗,同比去年升兩成一;私家車二百六十宗,同比減少百分之五點一一。
過去駕駛者違規使用手機情況嚴重,高峰時檢控數字以倍數增,反映警方加大打擊力度。在持續打擊或震懾作用下,違規數字有所回落,但仍有一定升幅。駕駛者必須留意,不要冒着生命危險駕車玩手機。《道路交通法》規定,禁止駕駛員於駕駛時使用流動電話,但利用免提功能通話除外,違者罰款六百澳門元。駕駛期間使用流動電話包括通訊軟件等都屬違規,倘若警員目擊違規而未能即時截停有關車輛,則會記下車輛相關資料檢控。為安全起見,駕駛者切勿以身試法。
△高空墮物,時有發生,此舉嚴重威脅街上途人的生命及財產安全。不論涉事者有心或無意,一旦墜街物件擊中途人,造成人命傷亡,或車輛以至公共設施等損毀,涉事者均須負上刑事責任及賠償,後果可大可小。
居民切勿貪方便,將垃圾、未熄煙蒂等雜物隨手拋落街,尤其後者,一旦未熄煙蒂引發火警,被警方查獲,會被落案控以縱火罪等。同時,居民要避免非人為因素的高空墮物,包括適時檢查窗戶有否老化,若發現鬆脫問題等,應盡快找合資格技師維修;放置在花籠或窗台邊的花盆等雜物,必須以繩索繫穩,避免颳起強風而吹落街,造成危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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