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何吩咐買官邸物品
黎稱介紹二家姐入檢院
【本報消息】初級法院昨日續審何案另外九名共犯。商人黃國威(第一被告)連日來均稱,檢察院的職員打電話來要求其為批給報價,但無印象是誰人。在控方連番追問下,黃表示,何超明親自着其購買官邸的毛巾和床單等。檢察院辦公室前主任黎建恩(第六被告)供述,曾介紹其二家姐到檢察院工作,強調招聘時有遵守迴避制度。
卷宗微縮服務外判
庭審連續第三日圍繞微縮攝影工作外判服務合同。黎建恩供稱,不知道是誰人建議把卷宗微縮服務外判,但肯定是何超明決定,相信司法輔助廳的周友清和林伊娜較清楚具體工作。直言辦公室對外對內的工作量大,既要處理檢察院公函和政府部門聯絡,也要留意新聞。何超明曾對其說過“對外無小事”,回到辦公室就向其提問時事。
黎建恩補充指出,進入處理微縮工作的檔案室時,已看到生產線般的工作流程。在工作未外判時由檢察院的兩名職員負責,分別是自己的二家姐和綜合管理組前主管陳家輝(第七被告)的妻子。他憶述,曾向何超明提及其二家姐離開原工作單位,強調招聘時有遵守迴避制度,但二家姐做了不足一年便主動請辭。
部分物品一半差價
話題一轉,庭審集中討論購買及訂造合同。檢察官蕭燕霞問黃國威,如何得知官邸要買健身單車?黃答,應該是檢察院的職員打來着其承接批給。蕭質疑為何與早前的說法不一?黃於口供中曾表示何超明親自叫其購買物品,之後再交單據予檢察院的職員陳樂其報銷。黃改口,指官邸的毛巾、床單和魚糧是何超明要求其購買,其他則沒有印象。一般都會在二判公司的價格中提升百分之十上報檢察院。蕭燕霞反指有部分的差價達百分之五十。黃回應指出,如購買指定品牌咖啡,要李君本(第五被告)坐船到香港購買,費用高在所難免,辯稱不知道可透過網上訂購。
判給合同涉廿四類,法庭將在下周一續訊問各被告餘下的數項合同,預料緊接的周二傳召證人。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