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電】(記者 陳溯)中國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關於進一步激發社會領域投資活力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16日正式對外公佈。意見從5個方面提出了37條具體可操作的政策措施,旨在進一步激發中國醫療、養老、教育、文化、體育等社會領域投資活力。
據中國國家統計局統計,2016年,中國教育、衛生和社會工作、文化體育和娛樂業這三類民間投資增速分別達13.7%、19.9%、4.1%,均高於同期全社會民間投資3.2%的增速。但這三類民間投資總額相對規模較小,僅占整個社會領域固定資產投資的38.3%。
意見指出,當前中國社會領域新興業態不斷湧現,投資總量不斷擴大,服務能力不斷提昇,但仍存在放寬准入不徹底、扶持政策不到位、監管體系不健全等問題。深化社會領域供給側結構性改革,進一步激發醫療、養老、教育、文化、體育等社會領域投資活力,對於保持投資穩定增長、培育經濟發展新動能、促進經濟轉型昇級具有重要意義。
意見的具體內容包括:一是扎實有效放寬行業准入。分別制定社會力量進入相關領域的具體方案和跨部門全流程綜合審批指引,在社會需求大、供給不足、群眾呼聲高的醫療、養老領域盡快有突破。
二是進一步擴大投融資渠道。針對社會領域投入平均收益低、回報周期長、抵押融資難等特點,出台專項債券指引、商業銀行押品指引,鼓勵各地通過風險補償金等措施為行業增信。
三是認真落實土地稅費政策。鼓勵盤活舊廠房、倉庫等既有資源,制定閑置校園校舍綜合利用方案。強調稅收政策落實,加大水電氣熱等價格優惠政策的監督檢查。
四是大力促進融合創新。鼓勵各地探索創新發展試驗區等平台載體,在准入、人才、土地、金融等方面先行先試。
五是加強監管優化服務。探索建立服務市場監管體系,建立全行業綜合監管和評價機制,完善服務機構和從業人員黑名單制度和退出機制,實施監管信息常態化披露。
中國宏觀經濟研究院社會發展研究所所長楊宜勇指出,民辦機構在社會領域「進得來」「留得住」「能發展」仍是一個亟待解決的問題。其中所涉及到的准入、土地、融資、人才和監管等具體政策問題,在本質上還是在於如何認識民間資本在社會領域的定位作用。《意見》在認識上充分肯定了民間資本在社會領域的重要作用,並將市場視為推動社會領域相關產業發展的根本性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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